苏州市物价局发布149种基本药物零售价
来源:姑苏晚报   2010-3-7 11:01:46     我要评论()
记者昨日从苏州市物价局获悉,省物价局近日发布了氨苄西林等89个品种、149个规格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中标价格和中标零售价格。根据省物价局要求,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(市、区)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,必须按中标价格(即采购价格)采购,零差率销售;其他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,按中标零售价格销售,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还要同时执行有关加价率的规定。

(记者 王孜 通讯员 李俊锋)记者昨日从苏州市物价局获悉,省物价局近日发布了氨苄西林等89个品种、149个规格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中标价格和中标零售价格。根据省物价局要求,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(市、区)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,必须按中标价格(即采购价格)采购,零差率销售;其他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,按中标零售价格销售,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还要同时执行有关加价率的规定。所有价格自2010年3月5日起执行。

  记者了解到,这149种药品包括64个品种、116个规格的国家基本药物,以及25个品种、33个规格的江苏省增补基本药物,均为常用药,包括氨苄西林、红霉素、罗红霉素、诺氟沙星、雷尼替丁、奥美拉唑等西药和牛黄解毒片、六味地黄丸、小柴胡颗粒等中成药。每个规格的药品均规定了中标价格和中标销售价格,如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0.75克头孢曲松注射剂中标价格为4.1元,中标销售价格为4.7元。石药集团中诺药业(石家庄)有限公司生产的、规格为50mg*10的罗红霉素分散片中标价格为5.5元,中标零售价格为6.3元。

  而对于其他政府办的医疗机构,必须按公布的中标零售价格销售,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还要同时执行有关加价率的规定,也即按实际采购价格顺加规定差率后,低于中标零售价的,必须按差率加价销售,不得突破。

  目前苏州古城区17个社区卫生机构,都已完成9成以上的基本药物配备,到社区就医的患者,确实需要非基本药物的,可由社区医生开具处方,到零售药店或医院购买。

责任编辑:苏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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